关于转发开展2025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 2025-03-21点击数:10

各有关单位:

现就开展2025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项目支持面向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需求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支持面向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技术集成创新。推荐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支撑需求为导向,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预期应用前景广阔、影响力大、示范引领效果好。 

  二、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70年1月1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期工作基础,已完成可行性研究。不支持已完成项目。 

  ()申报项目须有自筹配套资金。 

  ()鼓励“产学研用”各类主体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事项 

  1.文化和旅游部在受理推荐后,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择优遴选后委托实施,根据项目质量和体量等情况给予5万元或10万元支持。 

  2.请认真阅读《2025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由所在单位于4月2日报送一式三份,推荐汇总表电子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采取限额申报,校(院)限额1项。

联系人:迟旭蕾

联系电话:89631079

受理地点:办公楼411室

电子邮箱:chixulei@qlu.edu.cn

附件:2025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doc  2025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docx 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