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无偿献血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是对社会公益事业的大力支持,也是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更是关爱他人的具体表现。尤其近期疫情在全国范围内散点多发,为无偿献血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为弘扬助人为乐的人道主义精神,保障疫情期间全市医疗单位的临床用血和急救用血,促进校(院)文明校园建设,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卫生厅、民政厅的有关通知精神,特举办“温暖寒冬,真情流动”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2月27-30日(周一至周四)10:00—16:30
二、活动地点
第二餐厅、第三餐厅
三、献血注意事项
1.献血前一晚要适当休息,保证充足睡眠(6-8小时),切勿劳累过度。
2.在献血前一晚及献血当日不饮酒、不服用药物,献血时不需要空腹也不可空腹献血,献血当天应按往常的习惯进餐,可吃些清淡食品,如面包、稀饭,但不宜吃肥肉、鱼、油条等高脂肪或高蛋白食物。
3.献血中:精神放松,不要太紧张,同时配合好献血服务工作人员的工作。
4.献血后,按压针眼处10-15分钟,保持24小时清洁,不要被水浸润,也不要被不洁物品污染,更不要在静脉穿刺部位揉搓,以防感染;在献血车上休息10分钟方可离去;要多补充水分,正常饮食即可。
5.献血后24小时内不参加剧烈运动(如长跑)和高空作业;保证睡眠。
6.要保护好静脉穿刺部位,穿刺部位止血后不等于完全愈合,至少在24小时内;如果针眼周围出现青紫现象,不要紧张,这是因为少量血液渗到血管外的缘故,在献血24小时后可做一下热敷,几天后会逐渐消退。
四、献血要求
1.一周内没有感冒,或者是急性肠胃炎,没有服药,24小时内不可以饮酒。
2.小手术后未满半个月,一般手术后未满三个月,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不能献血。
3.年龄在18-55周岁。55周岁之前曾无偿献血两次以上,可以延迟到60周岁。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血压:90-140/60-90 mmHg。体温正常,皮肤、五官无严重疾病,四肢无严重残疾,心肺正常,腹部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4.与上次献全血时间相隔六个月以上或与上次献血小板间隔一个月以上。
5.近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不可以献血。
6.女性在月经期间和前后三天,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不可以献血。
五、无偿献血者享受的权利(无偿献血返还政策)
1.无偿献血量累计计算时间为自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之日至用血之日(以出院日期为准)后六个月内。
2.献血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血站献血量累计计算,下同)累计在1000毫升以下的,终身享受报销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享受报销5 倍献血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3.献血量累计达10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终身享受无限量临床用血费用报销。
4.无偿献血者受益人(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子女配偶)享受累计报销与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5.无偿献血者本人与受益人用血报销标准互不影响。
6.每捐献一个治疗量的机釆血小板,按800毫升全血献血量计算。
7.无偿献血者所献血液首次复检不合格的,按照该报销标准执行。
8.关于报销,关注山东省血液中心公众号可以进行线上报销。
(返还咨询电话:0531-82950925)
六、奖励办法
国家级奖励
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1.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4000ml)以上的献血者;
2.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6000ml)以上的献血者;
3.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8000ml)以上的献血者。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用以奖励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的个人。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1. “一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120小时的志愿者;
2. “二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240小时的志愿者;
3. “三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360小时的志愿者;
4. “四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480小时的志愿者;
5. “五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600小时的志愿者。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崔老师,李华鹏,张潇逸
联系电话:15853109796,13853117889,17892988819,18266530455
欢迎广大师生踊跃参与,一起奉献自己的爱心。
团委、经济与管理学部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