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开展好第八个“12·4”国家宪法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和第五个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12月2日,齐鲁工业大学政法学院于文科楼317会议室举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座谈会暨教工第一党支部、学生第一党支部和从德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共建活动,学院党委书记刘长生出席活动,学院党委副书记娄峰,副院长宋世勇,山东从德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马远利,律师赵志浩、李佳琦、王静静、宋保国,政法学院学生第一支部书记官瑞祥,法律系主任钱继磊以及教工第一支部的党员和部分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活动,活动由教工支部书记吴雪莲主持。
刘长生对从德律师事务所各位老师的到来表示欢迎,指出本次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有效开展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一次有益实践,对于切实做好“八五”普法工作,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具有良好作用。他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讲述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体会,并对学院今后学习、工作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和宪法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治国基本原则,在学法弘法中走在前列,作出表率。第二,要强化对宪法、民法典和其它法律法规的宣传,要结合时代特色,充分利用好网络等新媒体手段,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长处,固守传统阵地,拓展全新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第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培养、塑造法治精神,践行法治思想,勇担职责使命,不计千辛万苦,不怕跋山涉水,把法律意识植入广大学生心中,植入广大人民群众心中。
座谈会上,政法学院教工党支部张青同志,从德律师事务所赵志浩和李佳琦律师,政法学院法律系钱继磊和陈洪娟老师以及学生代表李厚霖、赵晓晨分别从高校教师、法律执业人员和法学专业学生的角度,结合党史学习以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谈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体会和收获。张青表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坚持历史观、唯物史观,不但要知道“是什么”,更要理解“为什么”;赵志浩介绍了从德所支部在党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过程中的做法,以及将来的学习目标;李佳琦分享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以人民为中心”涵义的理解,并从国内经济发展和国际交往的角度提出青年律师应该承担的责任;陈洪娟表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习时要结合党史、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系统学习;钱继磊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有三个创新:对法治认识提到新高度、对法的认识达到新高度、对法治的使命达到新高度;李厚霖和赵晓晨分享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开展学习和实践的收获和体会。
此次活动是学院贯彻党史学习精神,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教师、律师和学生支部的共建活动,加强了支部之间的交流交往,促进了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提升。与会人员通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感悟其中所蕴含的真理力量,实践力量,表示在今后的教学、学习和工作中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更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更好为人民群众服务,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承担起法律人的历史责任和社会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