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高水平科研项目与学术成果奖励(人文社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科研业绩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2.符合《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高水平科学研究项目与学术成果奖励办法(试行)》(齐鲁工大党字〔2018〕42号)的相关要求。
二、申报要求
1.所申报的高水平科研业绩信息须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由所在单位审核通过。
2.申报材料包括:(1)符合奖励申报条件的科研业绩相关证明材料1份(著作原件与电子件,论文原件,论文收录检索证明原件等,科研项目证明材料无需提供);(2)申报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个人科研详情表1份,科研详情表导出时,时间设置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审核状态为“机构通过”,由所在单位科研秘书负责打印;(3)奖励汇总表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申报人、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上述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社科处,汇总表电子件发送邮箱。
三、其他事项
1.申报人要对所申报科研业绩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确保不同形式申报材料一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高水平科学研究项目与学术成果奖励办法(试行)》(齐鲁工大党字〔2018〕42号)进行审核。
2.按照《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高水平科学研究项目与学术成果奖励办法(试行)》(齐鲁工大党字〔2018〕42号)要求,人文社科类著作成果需要进行审定,奖励汇总表中著作奖励暂不填写,请各有关单位于6月10前将著作成果统一报送社科处,著作电子件统一发送邮箱。
3.其他申报材料请各有关单位于6月12日统一报送社科处。
联系人:高志峰
联系电话:89631856
受理地点:办公楼418室
电子邮箱:gzf@qlu.edu.cn
附件:2018年度高水平科研项目与学术成果奖励(人文社科)汇总表.xls
社科处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