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师生赴滨州市惠民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交流活动

发布于 2019-01-03点击数:299

为进一步深化检校共建工作的内容,1228日上午,法律系宋世勇、吴雪莲主任及2016级部分学生在党总支书记王鹏生的带领下一行赴滨州市惠民县人民检察院共商教学实习基地深化合作事宜,并开展司法实务交流活动。惠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炳琪,院领导徐学惠、李新国、刘惠滨、万洪毅,以及公诉科、民行科等部门的检察官参与了交流座谈。

惠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炳琪致欢迎词,并介绍了惠民县的经济、文化情况以及惠民县人民检察院的发展现状。张检指出,检校共建是法学理论与检察实务融合的新方式,双方应进一步深化合作的模式和机制,发挥好教学实践基地的作用,实现双方合作的共赢、双赢、多赢。在张检和其他院领导的陪同下,我院师生先后参观了惠民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息展示平台演示、检察形象墙展示、检察文化走廊展示、刑事检察指挥中心、党建活动室、检委会会议室等场所,深切感受到了检察工作的现代化、信息化、规范化。

王鹏生书记对惠民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介绍了我校(院)发展的情况。王书记认为,惠民县检察院工作政治性强,充分体现了检察院的政治意识;规范性强,案件办理、协调、服务等方面非常规范;创新性强,其紧紧围绕检察工作的重点难点创新性做法很多;现代性强,将现代信息技术充分运用到检察工作中,大力提升了检察工作的信息化水平。王书记进一步指出,双方应深化检校合作的方式,合作的范围可以进一步扩大、内容可以进一步丰富、合作机制可以进一步完善,做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促进检察院与学院的共同发展。

法律系宋世勇主任代表法律系发言,认为双方可以从检察实务、理论教学、学术讲座、课题调研、基地建设、学生实习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合作,促进法学理论与检察实务的深度融合。

    本次交流,为双方进一步加深检校各方面的合作,最大程度地发挥出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创造了更加良好的条件,取得了积极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