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科研人员:
根据《齐鲁工业大学高水平教学科研项目与学术成果奖励办法》(齐鲁工大党字〔2016〕79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要求,组织奖励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我校在职人员获批的科研项目与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奖励办法》奖励范围。申报数据以齐鲁工业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中学院审核通过的信息为准。
二、上报材料
1.个人科研详情表一份。科研秘书打印涉及奖励人员的科研详情表,科研详情表导出时,时间设置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审核状态为“机构通过”,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2.“2017年度高水平科技奖励汇总表”(附件1)一份,奖励经费进行了分配的,同时上报分配表(附件2)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需要上报原件的材料:著作一套、专利证书、各类科研获奖单位证书。以上材料不返还,审核后社科处留存,一年后转档案室存档。
4.汇总表电子文件发至txw@qlu.edu.cn。
三、时间安排
5月10日前报送社科处。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科研管理系统登录与密码重置、新进员工账号注册等事宜,学院请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其他部门与单位根据成果类别直接联系社科处;
2.申报单位确保科研管理系统中录入信息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谭宪望89631079
地点:办公楼411房间
社科处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