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教务处函件 教字[17/18 -Ⅱ]11 号 |
关于开展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8〕6 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创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国创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 项目申请人为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原则上以一到三年级学生为主。每名学生只能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需多人合作进行的项目,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鼓励学生跨专业、跨院系申报。
2. 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且应在项目负责人本科毕业前完成。
3. 申报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含副高)以上职称。鼓励各项目聘请省科学院科研人员、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导师。
4.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结题者(包括全体项目组成员及指导教师)不得参加此次申报。
三、资助经费
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学校按照平均2万元/项目的资助标准,予以经费支持。
四、申报程序
1. 本次“国创计划”申报项目数量不受限制,可自由申报。
2. 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2)。
3. 2017年度获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项目如要参与“国创计划”需重新申报。
4. 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对申报项目及申请者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对推荐项目提出具体意见,并将本单位推荐的项目汇总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同时在表中按项目类型排出推荐顺序。
5.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上报2018年“国创计划”推荐项目。
五、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1.材料报送时间要求。请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4月20日前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选拔工作,并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以下申报材料纸质版(需签字盖章)及电子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学院汇总后,一式1份)。
报送地点及邮箱:行政楼427室,sjk1075@163.com。
2.项目评选。学校组织专家2018年4月30日前对项目进行初评,确定推荐项目,并对推荐项目提出修改意见。
3.网上申报。2018年5月4日前教务处告之拟推荐项目负责人网络申报平台账号和密码,负责人于2018年5月9日前登录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cxcy.sdei.edu.cn/index.aspx)进行项目的网上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3)。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附件3: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操作手册
附件4:2014-2017年未结题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