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经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评审组织机构为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具体负责评审工作日常事务。
二、申报学科范围
申报学科分为艺术理论、戏曲戏剧、音乐、舞蹈、影视与新媒体艺术、美术、艺术设计、文化遗产、文化产业、区域文化、文化管理服务、综合研究十二个门类,学科分类必须从上述门类中选取。有关内容请参考《“十三五”时期山东省艺术科学研究(2016—2020)重大课题指南》。
三、评审方式、时间及立项公布
重点课题立项评审采取初评、复评、终评方式,分高校、文化系统单位、中等艺术学校三个组别,评审结果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公示、公布。
四、申报有关事宜
1.请填写《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同时报送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报送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申报材料请从社科处网站-下载中心-项目申报下载。
2.重点课题申报,项目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
3.在立项总数基础上,另单独增设青年课题50项,青年课题主要面向副教授以下(不含副教授)、年龄35岁以下,热爱艺术科研工作的文化艺术工作者、艺术科研人员等。
4.重点课题每个申报项目交纳参评费200元。
5.申报材料中务必注明完成时限与最终成果形式(著作、研究报告、论文)。
联系人:高志峰联系电话:89631079
受理地点:办公楼411 电子邮箱:gzf@q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