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直医保个人账户近亲属共济使用的通知

发布于 2020-04-20点击数:253

各位教职工:

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近期下发(鲁医保中心函【20209号)《关于做好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近亲属共济使用的通知》,现将文件予以转发,请大家及时查看医保相关政策。

 附件:鲁医保中心函〔2020〕9号关于做好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近亲属共济使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