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的通知

发布于 2020-02-23点击数:3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青创科技计划”)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

应为从事科研和教学的在职青年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团队的科研和组织管理工作。

4.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

5.每个建设周期,每人仅允许作为一个创新团队的带头人进行申报。

()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

1.团队每位核心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197511日以后出生)

2.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总数应在2人以上6人以下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团队成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能保证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研究内容。研究内容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研究等。特别是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乡村振兴、经略海洋、精准扶贫、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公共卫生等国家战略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研究。研究课题要有科学的研究规划,合理的经费预算,要有明确、客观、可量化的成果产出和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限额

根据博士数量、科研基础数据等因素,人文社科类申报限额1

三、申报程序

(一)校内遴选

1.各单位内部遴选,确定申报团队,每单位至多推荐1个;

2.228日前发送申报材料电子版本至邮箱;

3.社科处组织遴选,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组织网上申报。

(二)网上填报。

社科处为获校(院)推荐的团队创建申报所需的账号。“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221.214.56.13:8089/)是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获学校推荐团队按申报系统中的说明、提示和要求,在系统中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申报系统的开放时间暂定为202035日—37

在网上填报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与技术支持联系,技术交流QQ群号:1062021388技术支持电话:初志浩,0531-89701233,穆庆伟,0531-89701380,监督电话:王新孝13789821596

四、有关要求

(一)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3年。遵循“择优支持、年度报告、终期考核”的原则,经学校推荐,教育厅形式审查合格后,聘请省内外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支持。

(二)申报材料是评审和今后支持资助的重要依据,请团队负责人认真填报,重点突出团队的创新潜力,做好研究课题的研究规划,合理确定产出目标。

(三)《申报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要真实可靠、详实完备、清晰可见。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情况,取消参评资格。

(四)书面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由团队负责人提交系统生成的《申报书》A1。其中,《申报书》A表与附件材料均需A4纸双面打印一起胶装成册不要另加封皮,所有申报材料须带“山东省高校优秀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材料”水印字样。请于202039日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社科处。

联系人:高志峰

联系电话:89631856

受理地点:长清校区办公楼418

电子邮箱:gzf@q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