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水平科研项目与学术成果奖励(人文社科类)的通知

发布于 2020-04-09点击数:67

有关单位:

      2019年度高水平科研项目与学术成果奖励(人文社科类)的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科研业绩由在职人员于201911日至20191231日期间取得;

2.符合《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高水平科研项目与学术成果绩效奖励办法》(齐鲁工大鲁科院字〔201968号)和《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科研业绩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报送申报表格(详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通过校(院)二级法人单位申报的项目立项书原件;(2)论文原件及SSCIA&HCI论文的检索原件;(3)著作原件与电子件;(4)通过校(院)二级法人单位申报的获奖证书原件。

2.所在单位依据申报条件审核,形成本单位奖励申报汇总表及分项表格,由所在单位审核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社科处。

三、申报形式与要求

1.因疫情影响,此次申报采用先电子件提交、审核,后适时报送纸质材料审核的方式进行。

2.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经拍照或扫描形成电子件,保证清晰、完整、顺序正确。

3.论文原件的电子件提供封面、目录、论文所在页面;著作原件的电子件提供封面、版权页、其他体现作者信息的内容。其他证明材料的电子件提供完整内容。

4.申报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电子件放入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申报人姓名命名,文件夹内证明材料以奖励类型加顺序编号命名,如“项目1”“项目2”。

5.申报人要对所申报科研业绩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高水平科研项目与学术成果绩效奖励办法》(齐鲁工大鲁科院字〔201968号)和《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科研业绩认定办法》进行审核。

6.各有关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件的时间为416日,申报材料电子件包括:(1)申报汇总表及分项表格;(2)所在单位审核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3)申报人证明材料。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迟旭蕾

联系电话:655305

受理地点:办公楼418

电子邮箱:jn_cx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