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 2019-08-27点击数:48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推动高校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切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申报内容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

1.本专项实施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项。

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申报。

3.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连续两年(指2018、2019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0年本专项申报资格。

(6)各类延期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

四、申报办法及程序

1.本专项任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申请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由社科处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2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

其中,在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5. 为预留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时间,申请人务必于9月24日前上传完毕申报材料,所在单位于2019年9月26日统一报送《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申报汇总表发送邮箱。

 

五、其他要求

1.申请者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联系人:迟旭蕾 

联系电话:89631079

受理地点:办公楼418 

电子邮箱:gzf@q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