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师生与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举行学术交流

发布于 2019-01-04点击数:329

1227日上午,法律系吴雪莲副主任、张芃博士、陈洪娟博士带领法学专业201615名学生,到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开展行政法业务学术交流。济南市长清区司法局孙力副局长、长清区法院行政庭周建庭长、长清区司法局律管科苑东勇科长、山东英才学院法学院宋保年院长以及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徐光亮主任、刘民副主任、李惟红律师、史晓猛律师等参加了交流会。

交流会以“比较原则在行政执法中的运用”为题,首先由张芃博士详细地阐述了比例原则的历史发展、现实地位及具体适用要素等,并引入了大量中外比例原则适用的案例;法学2016级的张凯、付思佳、刘宗广、赵一迪等同学分别简要介绍了自己的观点。师生的发言引发了实务部门专家的热烈讨论,宋保年院长、周建庭长、徐光亮主任分别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办案经验,分享了对比较原则的理解,分析了该原则在行政法司法实践中运用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思路。最后孙力副局长做总结发言,强调了比例原则的作用,提出应加强对该原则的研究,尤其要结合法律实务开展研究;同时孙力局长对齐鲁工业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与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形式予以了肯定,并希望双方进一步开展全面、深入的合作。

    至此,2018年法律系教学实践基地的讲座、研讨系列活动暂时告一段落。我们希望通过这种形式的交流,拓展法学专业与实务部门合作的模式与途径,创新合作方法,切实开展全方位合作,不仅要实现双方共赢,更要为实现“法治中国”、“法治政府”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