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于 2020-05-20点击数:11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要求,进一步促进我省教育事业持续发展,经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拟定于20205月—7月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与课题申报类型

(一)选题范围

选题范围参照《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选题指南》或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专长确定题目。鼓励开展符合山东省教育发展需要和国家教育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二)课题类型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分为六种类型: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课题、专项课题(重点、一般和自筹)、青年课题。其中,专项课题分为教育招生考试专项、高等教育英语教学专项、教育装备及学校后勤管理专项。

二、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重大招标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能承担实质性研究。

2.青年专项申请人年龄为1985531日后出生者,课题组成员年龄不限。

3.20161月至今,凡是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做出撤项或终止实施的课题,其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二)题目拟定及相关要求

1.重大招标课题的题目须与《选题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添加副标题,且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

2.重点课题的题目可与《选题指南》保持不变,也可自拟。

3.专项课题的题目应与《选题指南》保持不变。

4.其他类别课题,可自拟题目。

(三)其他限定

本年度继续采用限额申报方式,限额15项,重大招标课题不在限报名额之列,青年课题不低于申报总数的10%。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保证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如下限定。

1.课题申请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且不得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2项课题申报。

2.凡主持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为基础申报者,须在《申请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课题者,须在《申请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5.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课题。

6.各类延期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

三、课题经费资助说明

(一)重大招标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

(二)重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

(三)一般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

(四)青年重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青年一般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

(五)专项课题重点资助经费2-5万元(以《选题指南》标注为准),一般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

四、申报方式及步骤

(一)申报方式。本次申报采用网络填报和纸质报送的方式。网络申报统一通过“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http://jky.sdedu.gov.cn/)进行,申请人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报。

(二)申报步骤。

1.初审材料受理。各单位于615日将《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课题•投标申请书》《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以上表格请到下载中心—项目申报下载)《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重大课题经审核后开展后续申报工作,其他类别课题如申报数量超出限额,将通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

2.申报材料上传。628-30日,重大课题负责人和通过推荐的其他类别课题负责人根据所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填报。

3.申报材料审核、反馈。71-3日,社科处进行审核、反馈。

4.申报材料报送,审核通过后打印申报材料(请勿利用系统生成打印申报材料),76日,各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社科处。申报材料统一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包括:《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课题•投标申请书》一式6份、《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4份、《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4份。

五、注意事项

(一)对流标的重大招标课题或《选题指南》中没有立项的重点课题视情况采取委托方式开展研究。

(二)重大招标课题原则上不超过3年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原则上1-3年内完成。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取消3年申报资格。

(四)申报平台所填报内容,必须与提交的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联系人:迟旭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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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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