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政法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发布于 2018-09-06点击数:172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作为主席团与各部门之间、各个部门相互之间的一个交流平台,在统筹、联系、沟通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实现“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宗旨的重要保证。为加强学生会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掌握各部门之间的发展动态,促进各项工作和活动的顺利进行,更好地发挥学生会集体领导的作用,推动学生会的系统化、正规化建设,特制定如下例会制度。本制度以下有关规章由主席团和综合事务部负责监督执行。

一.部长、主席团工作会议

(一)会议时间

1.部长、主席团会议一周进行一次,时间、地点具体通知。

(二)会议内容

1.主席团根据根据近期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简要总结。

2.布置下一阶段各个部门的任务。

3.指出各个部门近期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三)会议要求

1.遵循严肃、自由、高效的原则。要求参会人员秉持着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参与讨论,各抒己见。

2.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人员按照《请假制度》请假。

3.综合事务部负责人负责记录好会议内容

二.全体例会

(一)例会时间及地点

全体例会两周一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次例会体育服务部派两人提前占好教室。若有特殊情况需做出调整的,由主席团另行决定再通知各部门部长。

(二)例会人员

例会由主席团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学生会成员。

(三)例会内容

1.会议传达学院各项精神和布置工作任务,及学习相关文件。

2.主席团总结学生会近期工作,并对接下来的各项活动和工作进行安排。

3.各部门需及时对前两周的工作进行汇报总结,并规划下一步的部门计划,落实下阶段工作重点

(四)例会要求

1.任何人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需请假,则需向部长说明原因,若给以准假,部长需做好记录统一上报给综合事务部,由综合事务部进行存档记录,并及时上报主席团。

2.例会开始时综合事务部进行点名,任何成员不得中途无故离场。

3.全体学生会成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否则按照学生会相关考核制度进行处理 。

4.会议人员携带好笔记本和笔,及时记录会议内容。

5.会议中保持会场安静,不准吃东西、打电话,手机保持静音状态。

6.各部门干事需向部长汇报工作,不得越级汇报。

7.综合事务部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详情并及时进行总结,方便下一步对各个部门工作的跟踪了解。

  

  

  

第三章 值班制度

为了保证院团总支、学生会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运行质量并树立良好形象,增强学生会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加强学生会成员之间的交流,特制定如下值班制度。本制度以下有关规章由主席团和综合事务部负责监督执行。

一.值班时间、工作内容及地点

  

值班时间

工作内容

一二节

8:30-10:15

打扫学生会办公室、324值班室

三四节

10:15-11:50

到邮政取报纸

五六节

13:30-15:10

打扫团委办公室(提前十至十五分钟到)

七八节

15:10-16:45

保持学生会卫生、倒垃圾

1.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2.值班地点:政法学院学生会办公室(文科楼317

二、值班人员

学生会全体成员,由综合事务部统筹安排,详情见值班表。

三、值班流程及要求

(一)流程

1、值班开始时进行纸质版签到。

2、综合事务部会进行查班,任何人不得中途旷班。

3、值班结束时进行纸质版签退。

(二)要求

1、保持室内卫生,认真及时做好卫生清扫工作(清扫地面、擦拭办公桌、整理杂物、倒垃圾等)。

2、按时到岗,及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无故迟到5分钟以上者按迟到论处,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者按未到论处。旷班一次通报批评、分管主席谈话,旷班两次清退处理,请假三次按一次旷班处理。

3、若因故不能按时值班,先找学生会其他人员调换值班时间,尽量不要请假,换班人员签到统一格式:实际值班人姓名(代某某某);若因突发事件实在不能按时到岗,且无人替岗,须立即向部长请假再向综合事务部报备并说明原因,综合事务部再向主席团汇报。

4、务必真实、准确、及时签到,不得代签,不允许签到后立即离开。综合事务部成员将不定期检查,对于出现问题的个人,按旷班处理。

5、未经批准不得拿走办公室的任何物品,不允许无故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室。妥善保管办公室钥匙,不得随意将钥匙转借他人或自配钥匙。

6、如遇有人借用学生会物品,值班人员确认其经过上级同意后,让其在学生会物资借出表中注明所借物品、事由、借用期限、借用人姓名(非学生会内部人员借用物品必须在其后附上借用人专业班级)联系方式,最后由值班人员签名作为保证人;若所借物品逾期未归还,由该值班人员负责追还;若借用人拒不归还物品或所借物品丢失时,由该值班人员承担部分责任;如遇有人交还物品,值班人员须在学生会物资借出表中登记其交还的物品、时间,检查交换时物品状态,并做好记录。

7、在岗时认真负责,礼待来访人员,做好相关记录,及时汇报转达。

8、如遇有人送邀请函、奖状、文件通知等,若是给主席的邀请函,则直接

联系主席;若是个人或班级奖状,通知其班长来取,并登记拍照给综合事务部留档;学院奖状需告知主席,综合事务部登记拍照留档后,放在相应的柜子里;学院人员信件或明信片,需通知到个人或所在班级班委领取,无专业班级标识的由值班人员拍照发到学生会群中,由认识的人通知其来领取;其他文件或通知向上级咨询过后处理。另外,值班人员一定要问清是哪个学院送来的并且留下送来的人的联系方式。

9、学生会电脑仅限学生会人员进行学生会工作时使用。使用人必须认真阅读《政法学院学生会电脑使用制度》,填写电脑使用登记表后,由值班人员做好监督工作,方可使用。

10、正常情况下,不可占用值班时间在办公室自习。办公室里有报纸、杂志,也有从图书馆借来的书,可以在值班空闲时间翻看,但不可带出办公室,须妥善保管。如发现图书馆借来的书将到还书期限,请值班结束后还掉并将还书情况及时报告给综合事务部。

11、全体值班人员应服从系团组织的指导和安排。各部门值班人员应做到和睦相处、关系融洽,在完成本部门工作基础上,应积极主动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以保证整体工作顺利开展。

12、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须穿着大方得体,禁止在办公室内嬉戏打闹、大声喧哗,禁止在办公室内吃东西,珍惜学生会的物品。

13、值班期间,在没有其他当值人员在时,不得随意离开。离开办公室时,应检查门窗、灯、风扇、空调、电脑是否管好。值班人员应注意防火、防盗,如发现意外事故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相关人员。

14、综合事务部将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将考勤结果及时通报公示。

  

  

  

第四章 学生会请假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齐鲁工业大学政法学院学生会成员在日常值勤、会议及学生会活动过程中的请假事宜。

1.部长请假部长需本人亲自向本部门分管主席请示,请假者需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分管主席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成立的,予以批准;事由不成立的,不予准假。

2.干事请假干事需本人亲自向本部门部长请示,请假者需上交相关证明材料,部长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成立的,部长予以批准;事由不成立的,不予准假。

  

  

  

第五章 电脑使用制度

学生会电脑为学生会的公共物品,为了保证电脑的有序使用和学生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电脑的安全与管理,保障电脑设备与软件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请学生会的全体成员认真遵照此管理办法。

1.学生会电脑仅限学生会人员进行学生会工作时使用。使用人须认真阅读《政法学院学生会电脑使用制度》,填写电脑使用登记表后,由值班人员做好监督工作,方可使用。

2.使用电脑前应首先检查设备情况,如发现有设备损坏或丢失现象,应及时报告,将情况说明给学生会主席团人员。

3.严禁使用电脑做与学生会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看电影、聊天等等,也不可私自下载软件,如若发现,严肃处理。

4.保持电脑周围干净整洁,禁止在电脑周围吃东西、喝水。

5.注意用电安全,使用者不得私自接电源,拉线路。爱护电脑设备,不能随意拔插网络线路及设施;不得私自拆卸、搬移设备和破坏计算机硬件设备,损坏设备加倍补偿,并按学生会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不得随意删除、卸载电脑内已经安装的软件。不得在电脑设备上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

7.电脑使用结束后,使用者需删除个人文件,并保证电脑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安全后,切断电源。

8.使用者离开时,不得私自带出学生会电脑物品及设备配件,违者追回物品,并按学生会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9.由综合事务部定期查看整理电脑使用登记表,技术服务部定期检查、整理硬件物理连接线路,定期检查硬件运作状态。

  

  

  

第六章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会生会经费可以有效运用到开展活动和学生会本身的办公开支,做到经费使用认真预算、厉行节约、妥善保管、规范结账,特制定本制度。

一.内部管理制度

1.学生会全部资金(包括团委拨款、活动收入、赞助金),由综合事务部统一管理、统一分配。

2.各部门部长负责记录本部门账务情况,审核通过之后向综合事务部递交账务详情。

3.综合事务部整理收支情况,交由主席团审议,通过之后递交团委。财务清单向学生会内外公布,由综合事务部负责人及主席团共同签字加强监督。

4.任何人不得虚报、假报、借报票据。票据填写应该准确、工整,已有物品不得重复购买。

二.财务预算制度

1.各部门策划活动应向综合事务部递交策划方案以及活动弄预算,并填写《部门资金申请表》(见附件三),由综合事务部交由老师审核签字。

2.学生会临时支出或者特别支出需要统一报至综合办公室,交由团委审核。

三.财务结算制度

1.活动结算必须在活动结束后三天内递交综合事务部,综合事务部整理记录之后,根据详情交由主席团审核。

2.所有结算项目要与预算申报项目相互吻合的原则,详实、条理的分门别类列出。

3.活动经费属于学生会共有财产,经费使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任何人不得私自扣留、处置,若有违反,视情节予以处罚。

4.对于社会企业合作必须有详细合同,所有赞助合同统一由团委老师签字方可生效,赞助资金统一由综合办公室保管并记录,任何部门、个人不得私自使用上述资金。

第七章 考核制度

为积极谋求政法学院学生会的长远发展,努力打造一支能够服务大学生,活跃校园文化,建设良好校风的高素质队伍,进一步使学生会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内部管理,创造一种务实、高效、积极进取的学生会文化,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此量化考核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的考核范围为齐鲁工业大学政法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

二.考核思想

为促进政法学院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展开,进一步贯彻和落实“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针,在学生会内部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特制定本考核条例。

三.考核原则

公平、公开、合理、客观、公正

四.考核办法

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80分,根据各人工作情况,按照附件四进行加减分,100分以上者在学期末可被评为优秀学生会成员,得分低于60分以下者对该成员进行劝退。按本制度规定,部门考核每周在部门内部进行公示,考核由综合事务部总负责,接受团委老师和全体学生会成员的监督。量化考核成绩作为当学期素质拓展得分的评分标准。

(一)值班考核(综合事务部考核)

1.值班必须按时到达,请假每次扣1分,旷班一次扣5分,三次请假等于一次旷班。

2.值班时需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值班过程中不能大声喧哗以及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按情节严重酌情扣1-3分。

3.值班人员须整理、打扫办公室,保持办公室的整洁。若办公室卫生不好,当班人员全部扣3分。

4.办公室值班应当注意穿着整洁、大方、得体,穿奇装异服、超短裙、人字拖进入学生会者扣2分;不得带非学生会人成员进入学生会办公室,一经发现,扣2分。

(二)会议考核(综合事务部考核)

1.全体例会要求全体成员到会。请假一次扣1分,无故旷会者扣4分,三次请假等于一次旷会。

2.开会期间,须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会议期间低头玩手机或手机发出声音以扰乱会议者扣3分。

3.会议中故意扰乱纪律、态度不端正者扣3分。

(三)活动考核(每次的活动负责人考核记录,以负责人汇总交由事务部,最后事务部进行最后总结)

1.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生会下达的各项任务。无故拖延者扣2分,不按时完成者扣2分,工作被动且不能以身作则造成不良后果者,扣4分。

2.学院举办各项工作和活动时,保质保量完成,主动参与布置,整理会场者,每人加2分。

3.举办活动之前提出可行活动设想加2分;提出可行活动设想并被采纳者加4分。

4.工作开展时,积极投身工作,并与学生会其他成员团结合作,和睦相处,共同为学生会尽心尽力者加2分。

(四)部门考核(部长考核)

1.学院主办或承办的所有活动由综合事务部进行通知分配,任务所涉及部门要积极进行工作,活动结束后对部门进行考核公示。

2.各部门可参考部门考核量化大纲(见附件五)进行打分,未涉及到的条例内容由部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量化打分。

3每学期末由部长汇总形成文件交由综合事务部。

(五)学习考核(学习部考核)

GPA排名为准,根据下列情况进行量化:

1.学习成绩居班级前5% 5分;2.学习成绩居班级5%-15%4分;

3.学习成绩居班级15%-30%3分;

4.出现不及格课程1 门扣 5 分,2门及以上扣10分。

五、评价方式与途径

1.成员自评:应根据考核制度,对阶段性工作总结等自我反思方式,与可比对象比较,要求能经常地反思,自觉地认识自己的优势与不足,客观的分析别人的评价意见,确定自我发展目标。

2.部长评价:应用部门量化考核表,部门成员日常变现等方式进行,关注成员个体差异和工作特点,注重发现部员的闪光点和进步,帮助部员树立自信心,实现自我发展。

3.主席评价:用分管部门工作的整体完成度,承办活动的数量及质量等评价方式,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形成团结氛围,促进共同成长。

注:本考核未尽事宜,酌情加分、扣分。

第八章 奖惩制度

根据学生会成员的日常表现,遵照齐鲁工业大学政法学院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适度奖惩,具体规定如下:

考核100分以上者在学期末可被评为优秀学生会成员

考核不满70分的成员给予警告。

考核不满65分的成员给予严重警告。

考核不满60分的给予清退处理,清退须经主席团审议,处理结果将在学生会公告栏公示。

注:1.两次警告记一次严重警告,两次严重警告记过一次,两次记过给予清退处理。

2.根据量化考核结果与日常工作表现进行期末评优,对于优秀成员进行适度奖励。

  

  

第十章 退会制度

为推动政法学院学生会的系统化、正规化建设,提高运行质量,增强学生会成员的规范意识,特制定如下退会制度。本制度以下有关规章由主席团和综合事务部负责监督执行。

一、清退

(一)条件:

以下情况如有违犯者,给予清退并进行留档记录。

1、旷学生会值班两次及以上者。

2、无故不参与工作例会三次及以上者。

3、在学生会内部搞分裂或者严重扰乱学生会工作者。

4、对于部内或主席团安排的工作屡次拖拉不完成者。

5、有重大违纪或严重影响政法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6、严重违犯学生会相关制度者。

(二)程序:

填写辞退表递交给部长部长与主席团商议决定分管主席与部长签字老师审核当事人签字上交综合事务部留档记录

二、辞职

(一)程序:

填写退会申请递交给部长部长与主席团商议决定分管主席与部长签字老师审核当事人签字上交综合事务部留档记录

(二)要求:

1、申请需填写好正当的理由,且必须依照上面的程序进行。

2、在商议期间,依旧参与本部门工作,未经主席团和部长批准不得擅自离职或退出学生会。

3、批准后,退会人员需把自身工作交接给相应人员。

注:详情见附件

附件1:学生会退额人员申请表附件2:学生会辞退人员档案表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主席团通过。

第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齐鲁工业大政法学院学学生会

201891

  齐鲁工业大学政法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附件.docx